小說是否應該是超越時間的?圍繞這一問題的爭論自1980年代以來接連不斷地持續(xù)著。在企業(yè)廣告和品牌文化的影響中成長起來的一代美國作家,試圖在作品中描寫如今已無孔不入的流行文化和廣告贊助商,而老一輩的作家(他們往往是年輕一代的老師)則認為應當剔除小說的“時間性”。
已故美國作家大衛(wèi)·福斯特·華萊士(David Foster Wallace)曾在《電視與美國小說》(E Unibus Pluram:Television and U.S. Fiction)中這樣描述兩代作家的分歧:“我曾經(jīng)參加過一堂研究生工作坊,當時有位老師一直在嘗試說服我們,文學作品應當避免任何‘透露作品的時間性’的部分,因為‘嚴肅文學必須是超時間的’。對此我們反駁道,在他本人的小說中,主人公搬進了電梯房,開著汽車,不說盎格魯-撒克遜語而說英語,而且北美也經(jīng)由大陸漂移從非洲分離了出來。于是他馬上改口,指出他所謂的時間性僅限于狹義的、瑣碎的當下。”
華萊士并沒有回避企業(yè)文化在他的小說中占據(jù)著越來越不可缺少的地位——在他的代表作《無盡的玩笑》(Infinite Jest)中,每一年度都有一位企業(yè)贊助商,比如皇堡年(Year of the Whopper)和迪潘德內衣年(Year of the Depend Undergarment)。其實真正把對當代文化的引用發(fā)揮到極致的,要屬布雷特·伊斯頓·艾利斯(Bret Easton Ellis)的《美國精神病人》(American Psycho),品牌的名字是這部小說的精髓之一。主人公帕特里克·貝特曼(Patrick Bateman)是一名臭名昭著的投資銀行家,對他來說名牌是地位的象征,從書中提到的穿著(“我穿著一件雙排扣羊毛絲綢混紡西裝,華倫天奴的紐扣領高級定制棉襯衫,阿瑪尼花紋絲質領帶,艾倫·埃德蒙茲的開普托非系帶皮鞋”)和音樂(大段關于創(chuàng)世紀樂團、惠特妮·休斯敦和休·路易斯與新聞合唱團的獨白)來看,可以推測故事發(fā)生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。


根據(jù)小說改編的電影《美國精神病人》劇照。
如今二十年過去了,流行文化在小說中的痕跡也越發(fā)難以辨認。通過尋找熱門小說與流行文化之間的蛛絲馬跡,也許可以為文學分類起到一些推進作用。
首先來看那些具有當代現(xiàn)實主義氣息的作品,這些小說往往發(fā)生在紐約,因此對當代文化信手拈來:
阿黛爾·瓦爾德曼(Adelle Waldman)在她的紐約故事《納撒尼爾的愛情生活》(The Love Affairs of Nathaniel P.,2013)中提到了1996年的電影《神秘科學影院》(Mystery Science Theatre 3000)、1990年代的美劇《宋飛正傳》(Seinfeld)、星巴克和《欲望都市》(Sex and the City)。
茱莉亞·皮蓬特(Julia Pierpont)在《千分之一》(Among the Tend Thousand Things,2015)中也提到了《宋飛傳》及同人小說、《哈利·波特》系列電影、聯(lián)邦快遞、《老友記》(Friends)、《人人都愛雷蒙德》(Everybody Loves Raymond)和迪士尼的經(jīng)典動畫電影《小美人魚》(The Little Mermaid),還有JPEG圖片。

最近刷爆朋友圈的一張圖。分別代表兩個不同年代的美劇《老友記》和《生活大爆炸》主演們的合影。
喬納森·弗蘭岑(Jonathan Franzen)的兩部作品雖然并不設定在紐約,但也可歸為此類,他的小說《自由》(Freedom,2010)中提到了“明亮的眼睛”(Bright Eyes)樂隊,還有MP3和iPod問世對音樂消費的革命性影響,而《純潔》(Purity,2015)則提到了美劇《絕命毒師》(Breaking Bad)和Facebook。
與《美國精神病人》不同的是,當代文化元素對這些作品的藝術性并不一定起著關鍵作用(雖則皮蓬特有時會通過當代文化來影射情節(jié)的發(fā)展),僅僅只是為了讓主角所處的環(huán)境顯得更為具體和有說服力。
另一類小說則把時間設定在1970年代左右,用流行文化填充那些虛構的情節(jié):
蕾切爾·庫什納(Rachel Kushner)的作品《噴火器》(The Flamethrowers,2013)中提到了全球排名第一、德國最好的物流倉儲系統(tǒng)公司勝斐邇(Schaefer)和麥當勞等知名企業(yè),《模特兒商店》(Model Shop)、《邊城俠盜》(The Naked Dawn)和《一個明星的誕生》(A Star is Born)這類電影,還有旺達·杰克遜(Wanda Jackson)和保羅·麥卡特尼(Paul McCartney)等音樂人。
喬納森·勒瑟姆(Jonathan Lethem)在他的作品《異見花園》(Dissident Gardens,2014),以及加斯·里斯克·哈伯格(Garth Risk Hallberg)在他的《城市風云》(City on Fire,2015)中,都提到了諾曼·梅勒(Norman Mailer)的泡吧習慣,前者借此描寫了當時流行的音樂,比如貓王和1960年代最受歡迎的重唱組合“彼得、保羅和瑪麗”(Peter,Paul and Mary),后者對音樂的口味則比較挑剔,多次提到了帕蒂·史密斯(Patti Smith)。在電視這一塊,兩位作家都提到了當時流行的電視節(jié)目, 喬納森提到了喜劇人物亞奇·邦克(Archie Bunker),哈伯格則提到了著名游戲節(jié)目主持人迪克·克拉克(Dick Clark)。

貓王
馬龍·詹姆斯(Marlon James)的作品《七次謀殺簡史》(A Brief History of Seven Killings,2015)中也出現(xiàn)了對電視和音樂的大量引用。與勒瑟姆類似,馬龍也提到了當時流行的低俗雜志,比如《閣樓》(Penthouse),勒瑟姆則提到了《花花公子》(Playboy)。
如前所述,這些對流行文化的引用,是為了營造一段具有現(xiàn)實感的過去。
然而,有一類小說偏偏反其道而行之,追求作品的“超時間性”。有意思的是,就我們即將探討的兩則文學作品而言,這種超時間性似乎是與小說情節(jié)本身相悖的。我第一次注意到這一點,是在很多年前讀到杰斯敏·沃德(Jesmyn Ward)的美國國家圖書獎獲獎作品《挽救骨頭》(Salvage the Bones,2011)的時候。小說的主角是一個逃脫凱特琳娜颶風的家庭,這就意味著故事?lián)碛刑囟ǖ臅r間背景,但沃德卻在敘述中避開了對流行文化的援引,盡管她筆下的主人公十分熱衷于當代的文體活動。比如蘭德爾是一名優(yōu)秀的籃球隊員,期望某天可以獲得大學的獎學金,對此沃德本可以將其與勒布朗·詹姆斯(Lebron James)、克里斯·保羅(Chris Paul)或是邁克爾·喬丹(Michael Jordan)這類NBA明星相比較,但她只字未提。同樣的,小說中的人物也會收看電視,但對于節(jié)目內容我們從來不得而知。相反,小說中經(jīng)常出現(xiàn)經(jīng)典文學的名字,比如威廉·??思{(William Faulkner)的《我彌留之際》(As I Lay Dying)、依迪絲·漢密爾頓(Edith Hamilton)的《希臘羅馬神話故事》(Mythology)、卓拉·尼爾·赫斯頓(Zora Neale Hurston)的《凝望上帝》(Their Eyes Were Watching God)。帕魯爾·塞加爾(Parul Sehgal)在《紐約時報》書評中這樣評價此書:“這雖然是一個老派的關于榮耀、復仇和災禍的家庭故事,但作者完成得非常優(yōu)秀。”同樣是設定在1970年代特定時期的故事,沃德的敘述卻唯獨避開了流行文化。

祖籍夏威夷的漢雅·柳原,憑借《小生命》去年入圍了英美兩大文學獎:英國布克獎和美國國家圖書獎。
另一個例子是漢雅·柳原(Hanya Yanagihara)的《小生命》(A Little Life),關于四個紐約男人的故事。小說的前幾章的確看似與《納撒尼爾的愛情生活》以及HBO的電視劇《都市女孩》(Girls)差不多,但是《小生命》中沒有任何流行文化的痕跡。最明顯的證據(jù),就是明明可以用一個流行語描述的地方,漢雅·柳原卻偏愛使用復雜的長句。比如主人公之一J.B.對藝術界的感想:“你畫畫,做雕塑或是蹩腳的裝置,僅僅因為這樣做才配得上你臟臟的水洗T恤和牛仔褲、便宜的美國啤酒,還有昂貴的手卷煙。”這段話描述的對象其實就是“裝逼青年”,但漢雅·柳原拒絕使用“裝逼”這個詞。
在對電視節(jié)目的處理方面,漢雅·柳原與《挽救骨頭》的作者一樣。她這樣描述小說中受過良好教育、但對流行文化一竅不通的裘德:“他對他們談論的情景喜劇一無所知。”作者有提到裘德的朋友在聊一些美劇,但對美劇的內容避而不談。
《小生命》同樣也不吝嗇于談論經(jīng)典文化人物,如藝術家、詩人和導演,但都是“高端”人物。比如洛娜·辛普森會看布努埃爾(Bu uel)的電影,還會在地鐵上讀華萊士·史蒂文斯(Wallace Stevens)、 西奧多·羅特克(Theodore Roethke)、艾米·洛威爾(Amy Lowell)和泰德·休斯(Ted Hughes)的詩歌,另一位人物威廉在描述J.B.的時候,也曾間接地提到他擁有“費里尼式的社交手腕”。對于相對“低級”的文化內容,漢雅·柳原要么用“情景喜劇”這樣模糊的詞語替代,要么干脆自己虛構,這一點在與威廉相關的章節(jié)中表現(xiàn)得尤為明顯。由于威廉是一名雄心壯志的演員,漢雅·柳原干脆虛構了一部名為《黑水銀3081》(Black Mercury 3081)的電影,威廉在其中飾演“一名憂郁的星系科學家和柔術士”,偏偏沒有提及任何同類題材的知名影片。同樣的,在提到主人公的一位朋友組的硬核樂隊時,漢雅·柳原虛構了一支名為“陰垢蛋糕2”(Smegma Cake 2)的樂隊,以及他們演唱的一首叫做《爭奪幻影3000》(Phantom Snatch 3000)的歌,而現(xiàn)實中的硬核樂隊“拔牙”(Pulling Teeth)仍然沒有在小說中出現(xiàn)。
明明是關于紐約客的故事,漢雅·柳原卻刻意避免提到流行文化,這是為什么?喬恩·米肖德(Jon Michaud)在《紐約客》的書評中將這種現(xiàn)象稱為“有講究的缺席”:“漢雅·柳原避開了所有重大歷史事件,沒有提9·11,也沒有提到總統(tǒng)、市長或是任何可能代表某一年代的文化名人。這種做法是為了將小說置于永恒的當下,通過政治和時代思潮的隱沒來凸顯人物的情感。”
雖然米肖德的焦點在政治領域,但他的說法不無道理。他所說的“永恒的當下”,是指漢雅·柳原希望在時間中創(chuàng)造超時間性。她的小說顯然設定在2005年之后(至少是短信和郵件流行以后的年代),但她同時又希望作品具有一種“童話質地”,即超越時間的質感。于是通過避免指涉暴露年份的公司或產(chǎn)品(比如iMessage和Gmail都沒有在文中出現(xiàn)),小說看起來像是永遠屬于當下的。
總結一下,任何引用無疑都是為虛構服務的,華萊士和他的老師雖然沒有提到這一點,但他顯然心知肚明。這場爭論的核心是,作家在小說中提到《宋飛傳》、“明亮的眼睛”樂隊或Facebook這類流行事物的寫法是否妥當。其實更確切的問法是,這種寫法對小說的展開是否起到效果?的確,羅列品牌、電視節(jié)目或是某個樂隊的名字,比僅僅描寫電燈和手機更容易營造現(xiàn)實感,但按照華萊士的老師的說法,一部時效為2016年的小說,與一部通用于1945年至2016年中的任何一個年份的小說(《小生命》則是從2005年到2030年),在本質上是有區(qū)別的。華萊士則認為有時候作者恰恰希望故事就發(fā)生在當下的2016年,正如有的作者刻意把小說設定在1976年一樣。關于小說的超時間性的無端之爭是徒勞的,關鍵在于故事本身的年代設定與情節(jié)需要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