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于這次證據(jù)交換,據(jù)《新京報》報道,此次提起訴訟的11名原告作家所提交的證據(jù),被裝進三個大旅行箱拎進法庭,摞滿了原告席前的桌子。而當時周靜的代理律師表示,被告1月22日才收到了起訴材料,由于中間有春節(jié),因此代理人接觸案件時間比較短,此案準備工作量大,無法進行實質性質證,因此申請延期舉證質證。
就在2017年3月,著名武俠作家溫瑞安加入原告隊伍,成為第12位維權作家。該案作家維權律師團負責人王國華律師說,由于溫瑞安“四大名捕”系列作品中多部涉及其中,所以,發(fā)起維權的權利作品數(shù)量也從開始的11部上升到了18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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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4月24日,該案件首案開庭審理。王國華對記者表示,“小說《錦繡未央》被訴抄襲案”屬于系列案件,24日先開庭一案,所涉及的權利作品為《身歷六帝寵不衰》。這也是該系列案件的首案。
據(jù)媒體報道,被告方答辯稱,“兩個比對文件當中,一部分相同的語句在之前的作品當中已經(jīng)發(fā)表過,有許多語句段落的描寫,屬于慣常性的描寫手法,因此,原告所主張的《身歷六帝寵不衰》的作品在該部分不能享有著作權”。(完)
